电鱼2万斤之后-判决书里多了一项投放鱼苗65.6万尾
电鱼2万斤之后,判决书里多了一项:投放鱼苗65.6万尾
【备选标题】法典落地第一案:梁子湖把「谁破坏、谁修复」写进判决
【备选标题】从「只罚不补」到「修复优先」:生态环境司法的一锤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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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布时间建议】2026-10-03 0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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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图来源】Pexels(图片编号 36186822,免费商用授权)
【原文来源】央视《法治在线》(2026年10月报道)

图:图片来源:Pexels(编号 36186822),湖泊鱼类生态示意,非新闻现场图像
一、一句话导读
以往这类案子,罚单开了、刑期定了,湖里的「伤」却没人管——这一次,判决书先把湖修好。
二、【原文摘录】
「作案在法典施行之前,开庭时法典已经生效。这一次,判决没有止步于『罚』。法院判令7名被告人投放鱼苗65.6万余尾,用『增殖放流』把被掏空的水域一点点补回来。」(摘自央视《法治在线》报道,链接见文末)
「把修复放在惩罚同等甚至更优先的位置。」(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杨晨,同上)
三、案情:一条「捕运销」利益链
经查,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间,刘某甲等六人在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水域私自架设电鱼设备,一网下去大小通吃,渔获物超2万斤、非法获利13万余元;盛某某专管「收货」,捕、运、销一条龙,形成完整的非法利益链。生态学者解释了电鱼为何被称为「毁灭性」作业:武汉大学梁子湖国家站站长徐新伟介绍,大鱼、小鱼、鱼卵无一幸免;鱼类大量消失后,湖体氮磷无法被消耗,藻类大量繁殖,很可能暴发蓝藻水华,进而破坏整个水体生态环境。
四、变化:判决书引用的法条变了
本案的节点意义在时间差:作案在法典施行之前,开庭时《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生效。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原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单行法,共五编、1242条。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消除污染、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无法消除或者修复的,实施替代性治理或者修复措施」。国庆假期恰是法典落地后的首个全国长假,梁子湖长岭码头边摆开了「普法小课堂」,宣传册图文并茂,把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的边界、法典的红线,画在展板上给游客看——鄂州市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说,就是让游客看一眼就明白,这片湖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
【专家点评】
【专家点评】
这份判决真正的看点,不是「判得更重」,而是「判得更全」。传统环境刑事审判的输出是自由刑加罚金,生态损失作为抽象的社会危害被吸收进刑罚——罚单缴清,鱼却不会自己回来。修复性司法的思路,是把生态损害本身变成判决主文的直接标的:谁破坏、谁修复,修复义务可执行、可验收,司法链条由此真正闭合了「损害—责任—恢复」三环。这并非中国独有的探索:美国《油污法》框架下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机制、欧盟《环境责任指令》确立的「污染者付费、修复优先」原则,走的都是同一条路——让环境责任从「向国家交钱」转为「向生态还债」。法典化之后,此类判决从个案探索变成有法可依的标准动作,这才是8月15日生效这个时间点的制度含义。下一程的观察点在执行端:65.6万尾鱼苗的成活率如何、修复效果由谁验收、拒不履行修复义务如何强制执行——这些后续环节,决定了「修复优先」是机制,还是姿态。
**来源链接**
央视新闻《法治在线》(2026年10月)法典落地 看生态环境保护新变化 https://so.html5.qq.com/page/real/search_news?docid=70000021_0706abe708a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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